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面对合同的书写规范,更合理的合同条款制定,可以起到维护权益的法律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最新版本7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__的商品。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
4. 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x%的佣金。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天,自__至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1.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x%的佣金。
11.2 若乙方在x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 本协议于__年x月x日在__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__元至 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英文名称: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甲乙双方各自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PIII1G、512M、40G以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100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2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帐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帐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业务内容(合作价格见附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1000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1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200元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15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七、非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电信网络问题、非法攻击等等。
八、协议终止
本协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20__日至20__日。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1、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新增加的产品。
第三条:代理期限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一)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五条: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六条: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及私自将产品销售到授权区。
第七条:乙方订货后,甲方及时给予确认,并优先给予供货。
第八条:经甲方确认,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更换,从乙方发往甲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的销售情况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第十条:双方不定期互通业内咨询。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
第十二条: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代理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甲方发给乙方的价格不得高于任何经销商或代理商价格,如经核实甲方确有上述情况,乙方有权按成交额的50%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甲方有权追纠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第十七条: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第十八条: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及产品。
第十九条: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十条: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供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第二十一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进行协作业务过程中,有责任在对外营销活动中和产品质量服务上维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代理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透露。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五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
动解除和约。
(三)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第二十五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甲方在该区域无权再发展代理商及经销商。
第二十六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乙方在不违反市场管理条例下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
2、结算方式
第二十七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或现场取货后再付钱。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四)市场管理条例
1、管理的目的
第二十八条: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
2、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第三十条:遵守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第三十一条: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及销售任务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第三十二条: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在区域内举办的产品推广一切活动。
(五)发货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10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四条:由甲方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第三十五条: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调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从甲方发往乙方所在地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区域代理销售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八)其它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区域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另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本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条款和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甲方的产品、市场不符合乙方要求,无法打开市场。
2、乙方对甲方调整代理区域及代理费比例不同意,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3、乙方经常违反甲方的要求或多次被顾客投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立即终止,过错方应承担无过错方的损失:
1、本合同期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
2、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甲方要求后拒不改正。
3、乙方有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影响甲方形象。
4、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四十五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除双方货款结清外,乙方应退回相关的销售工具、资料、文件、手册等。
第四十六: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第四十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附则
第四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身份证:身份证:
地址:地址:
时间:___年__月__日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理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帐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供货方)
乙方:____________(代理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双方申X都已理解并确认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有权在____________等周边地区调整货物。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生产产品(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量及时付款。产品价格按照乙方完成销售额度情况浮动,具体方案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客户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3、如果乙方连续______个工作日没有向甲方采购产品,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
4、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遇涨则涨,遇降则降),甲方应在价格调整前___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共同协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销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促进销售。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品牌气瓶。
4、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5、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6、乙方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他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市场价格和下个月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售价和进行排产。
7、乙方享受甲方的最低出厂价,乙方须配备业务人员开拓甲方产品的市场。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
8、乙方如单方解除产品代理商资格,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代理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四、销售量:
(一)乙方承诺:
1、至___________年底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____________支,确保每个月销售____________支。如年终完不成全年销售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销售权。
2、协议签定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批货款,双方代理协议开始生效。
(二)甲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量供应产品,如不能及时满足供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应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2、乙方如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万元。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后,签订每批次发货合同。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有误,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及时更换并负责运费。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发货计划。发货计划包括:产品规格、数量。
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提出的销售计划发货,出首批次为款到发货,其余为货到付款。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七、换货:
因市场原因,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______个月内,可以向甲方申请对货物进行更换,更换货物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发出一个月后,不允许对货物进行更换。
八、其它事项: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拒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通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予以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拒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合约.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有效,届时如需续约,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重新签定代理协议。对本协议所发生的所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不得转让。
九、代理价格见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Le Papillon 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艾菲”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十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Le Papillon ”服装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上海代理“Le Papillon ”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所有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00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服装商标和侵犯“Le Papillon ”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管理。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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