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销售合同的重心,它决定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决定了销售合同是否有效和是否合法,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点击“买卖合同”查看更多相关的买卖合同参考。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对乙方提供的船艇联合销售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履行。
一、销售产品及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拟联合销售游艇的型号及配置清单(详见附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拟联合销售游艇的底价和市场销售价格(详见附件)
二、合作方式
1、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船型的相关资料。乙方进行市场营销推广,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甲方提供该游艇的底价和市场价格给乙方,高出底价的部分扣除税收为乙方收益部分。
3、船艇购买信息确认后,由甲方和客户签订购船合同并收取船艇售出的总费用,并开据游艇售出发票给客户。甲方收款后按协议支付给乙方抽成,乙方须支付甲方抽成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4、根据客户的意愿,若客户最终直接跟甲方签订购买合同,则甲方须给乙方该船成交额(含税)的4%作为抽成。
5、游艇售出后,该游艇的售后服务由甲方承担,对于游艇存在的任何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客户确认
1、乙方将制作一份《客户信息确认单》详见附件,确认单上将明确记录乙方带来看船的客户相关信息,一式两份。
2、乙方第一次带客户到甲方(所代理、生产)的游艇上看船,甲方须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并签署《客户信息确认单》(甲乙双方各一份),签署人不管以后是否一直为甲方服务,但其签署的信息将长期有效。
3、《客户信息确认单》的签署,将意味着甲方承认该客户是由乙方推荐的,不管今后该客户是通过何种渠道与甲方达成游艇购买合同的,乙方都将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应得的抽成部分,《客户信息确认单》应为乙方向甲方取得抽成的基础依据。
4、因甲方在和乙方签订该协议前已从事了一定时间的销售活动,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如乙方所推荐的客户为甲方原有客户资源,甲方将不签署《客户信息确认单》。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议分成后,做为个案操作。
四、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猎取乙方的客户信息后私自成交,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经发现,乙方有权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终止双方合作合同;
2、甲方必须赔偿乙方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额度按照该船市场价格的6%赔偿;
3、将其不守信誉的行为通告其他游艇企业同行;
4、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合作时限
甲、乙双方联合销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止于合作双方的其中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合同方终止。
六、付款及发票
1、客户与甲方达成购买合同,客户支付定金后,甲方先付抽成的50%给乙方,客户打第二比款的时候,甲方应付清另外的50%抽成。
2、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发票。
七、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对双方间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反之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甲方所代理、生产的船艇的产品资料、宣传品、LOGO等,仅限于乙方用于销售、宣传等营销推广活动,如乙方用以从事其它违法活动,其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或由于联合销售游艇船型的变更,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合同附件
船艇型号、配置、底价及市场销售价格
1、船艇型号:
船艇基本参数:
搭载引擎:
游艇底价(含税):
市场销售价格(含税):
船艇配置:
2、船艇型号:
船艇基本参数:
搭载引擎:
委托销售价格(含税):
市场参考价格(含税):
船艇配置:
销售协议合同7
合同号:CDHGSM2011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同时双方承诺按下列合同条款进行公平交易。本合同共2页,附件共页。
1、经确认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如下所示产品,清单如下:
2、乙方承诺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提供合同所列货物及完整的随货附件。
3、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合同标识厂商之相应产品技术规范,乙方对所供合同产品负责的维修期限:厂商标准。
4、收货事宜:
a)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完整收货地址: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收货联系人/电话:
5、交货日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6、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
a)供方送货
b)所有合同货物的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承担
7、产品验收方法及异议期限:
a)所有合同产品均应在交货地点现场拆验,如有质量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应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争议。
b)甲方验货时除非因产品质量问题,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付货款,包括验收后。
8、付款、开票及违约责任
a)需方在在收讫货物后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清所有货款(¥元);如需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供方将按货款总额的每日3‰收取滞纳金。
供方收到全额含税总货款后向需方交付等值合法的发票。对于买、卖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需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需方货款已付清。
b)如由不可抗拒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c)如需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供方之款项,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需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供方向需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d)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提供货物的种类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2、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3、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律师等相关费用,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9、对执行本合同若双方有争议时,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供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0、本合同如需补充,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说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2、本合同于年月日以正本方式签定及合同附件,都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13、除签名、签时间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需方单位(甲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供方单位(乙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量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商量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商量解决。如双方商量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YFM—------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以下称为“甲方”)与(以下称为“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关于电蚊窗电蚊门专利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指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1起有效期限从月 日至年月 日止。
产品专利号{ }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
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如甲方有网站,应在本合同签订的七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上发布乙方的授权代理书及乙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侵权一切法律手续,在维权中费用由甲方承担,维权所得归甲方所有。
6、甲方无权单方面解除乙方在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如乙方经营不善,影响了产品在该区域的推广
需提前3个月与乙方协商,待协议期满后,甲方可将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另行转让,乙方所剩余产品需要以进价转让于新代理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其产品售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
2、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3、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
4、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提出换货,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6、乙方在小狮子不得超出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
7、乙方不得向区域外销售本专利产品,如违反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乙方的专利产品代理销售权。
如有乙方代理区域内市级代理商违规操作,则由该市级代理商向甲方做出赔偿,与乙方无关,乙方须对此行为做出解释并进行调整。
三、产品具体事项:
1、代理销售:独家代理
2、付款选择方式()
方式一: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在收到货并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账户。
方式二:乙方定货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账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者款项到账后,在两个工作日内
发货。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指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YFM—-------有限公司 乙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邮编:33----00邮编:
电话:0798—8------ 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公司网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惠------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该店命名为--------,主要经营-----------。
二、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万元,资金在20--年月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三方平均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帐。
二、合作期限暂定-年,从20--年--月至20--年--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甲方委托--全权代表甲方,负责日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但重大经营决策应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四、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户存取。开户行:--户名:--帐号:。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帐户收支情况。
五、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帐。帐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六、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月或亏损数额达到万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
八、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三证”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不得向需方提供假劣药等不合格药品。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
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
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
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6个月的药品;
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进口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七、需方所造的购药计划必须以农保、医保用药目录为范围,符合我院临床基本用药需要,且经正常审批程序后方可采购。
八、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中规定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供方接到需方的购药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药品送到需方,送货及搬运费由供方承担。未按要求及时交货需方可终止供方送货另选供货公司。
九、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小组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十、全省实行药品挂网采购统一管理后,药品采购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药品挂网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所有药品购销必须在郴州市惠民药品招标采购中心的监督下进行交易,坚持做到政府集中网上招标采购。
十一、药品购销价格: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后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标书价格为依据。在未实行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之前,中标药品购入价格不得高于郴州市药品采购中心发布的药品中标价格;未中标药品的购进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单、特药品以临床需要为原则,购进价实行单独定价按政府定(指导)价的折扣定价;中药饮片购进价应随行就市;因市场因素使部分药品进价高于中标价的,必须经需方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十二、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需方在用完一批药品后,在又购进一批药品时向供方支付上一批药品的款项。
十二、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从终止合同起,需方对原未付清药款应每月按未清药款的.%付给供方。
十三、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严禁经销商在需方非法从事商业贿赂和药品促销活动。一经查证,需方将责令停止购销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四、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一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药剂科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从年年月
十六、本合同的购销业务供需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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