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是欧洲中世纪的分封方式,层层分封,依次互为主从。这种从属关系只存在于上下相邻的贵族等级之间,不能越级从属,只听命于自己的上一级。
封君封臣的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就形成了义务关系,因此,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世纪封建制。
古代欧洲独具特色的封建制度
封君与封臣:只承认自己直属上下级,对于其他的上下级关系与自己无关,不可越级统领。
国王和大封建主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臣下,封建制度逐步形成。欧洲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特点是:层层分封、依次互为主从关系。
理解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句话意思是说:每个领主只可以管辖自己的附庸,但无权管辖自己附庸的附庸。说明西欧封建社会虽然有等级贵族制,但在不同等级的贵族之间,没有严格的制约关系。
欧洲分封和古代中国分封的区别
先秦的分封制是层层隶属,从礼制上讲,诸侯效忠于天子,大夫效忠于诸侯,如此大夫也效忠与天子,即效忠于上级的上级直至天子,周天子对全国的土地拥有最高的所有权,而诸侯们只有使用权。
而欧洲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其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单向度的效忠关系,这也正是欧洲很多君主无法调动国内的骑士的原因。
先秦诸侯只能从属于天子,不服就要受到讨伐。等级森严,一成不变。而欧洲效忠关系十分松弛和自由,没有严格的宗法与分封制度。等级也有可能随着国力的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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