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经销商合同

2024年08月03日 代理商经销商合同 文档文库

合同的作用涵盖了约束双方、明确责任和权益、分配风险、提供法律保护、维护商业关系和解决争议等方面。合同是保障交易和商业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为各方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可执行性。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代理商经销商合同,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商经销商合同(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代理产品名称:

二、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 渠道经销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合同授权经销区域外销售本合同授权代理的以上产品。

三、价格体系:

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到岸价(以甲方提供价格表为准)。

四、销售目标 单位:(万元)

附:以上如果没有在合同签订时确定,双方之后以附件补充。乙方无法达成季度目标任务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销区域做出调整的权利。

五、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批提货款不低于 万。

2.款到发货(款到甲方指定帐户才发货),即乙方向甲方提交订单并付清相应货款。

3.乙方每次向甲方汇款后,将汇款说明和汇款单一并传真或扫描至甲方,以便双方往来账目精确核对。甲方定期向乙方以传真形式发出对账单,乙方若有疑意需在5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将凭甲方的对账单为准。

六、供货与运输

1.乙方应提前填写《订货单》。

2.甲方在接受《订货单》,并确认乙方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使甲方无法保证货期的除外。

3.运输费用:从发货地到乙方指定接货地(限一地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收货地址为联系人及电话

4.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上述地址,若乙方库房不能通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到达困难,乙方必须协助运方的运输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更改收货地址,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货物验收

1.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验收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将其与运输单位的验收情况的商务记录报知(传真)甲方,乙方逾期未报,视为乙方收讫无误;货物到达目的地卸货后发生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担。

2.甲方向乙方运送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破损,由甲方与物流公司协商处理;在乙方验收后,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销售服务

1.对于问题产品的定义:存在非人为的质量问题,此类产品甲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2.双方配合严格控制产品货龄,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新产品上市后,甲方会根据市场情况做多元化促销支持活动。

4.如首批产品滞销,乙方需在收到货的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将由甲方负责协调(尽量在本地区消化)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在指定区域作为经销商的权益,不在范围内另设其他同渠道经销商。

2.向乙方提供正常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批文和产品检验报告。

十、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的操作进行处理。

2.乙方连续60天未向甲方订货或持续 月销售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销区域做出调整的权利。

3.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的义务

1.认真执行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市场操作及广告宣传方案。

2.自觉维护甲方产品与品牌形象,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问题和有关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区域销售。

4.准确、及时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复印件。

十二、乙方的权利

1.享受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

2.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乙方有权在经销区域设置二级经销商。

3.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

4.乙方被授权使用正大欧瑞信的注册商标,使用范围仅限于与产品销售有关的业务,包括人员名片、宣传广告,但上述事宜须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利用甲方产品或品牌从事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涉及产品营销、培训、销售的资料,乙方有责任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如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甲方将以侵犯商业机密行为追究乙方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条款没有规定的事宜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纳入合同文本。

2.以上条款所列内容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按解除合同的方式处理分歧。

3.甲乙双方因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甲、乙双方可以将有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4.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所推出的同一品牌的新品,甲方优先考虑乙方的区域经销权;甲方公司所有人员向乙方借款、借货,须经甲方经理签字,并由财务出具合法手续后方可出借,未经同意的借款,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履行中,双方均负有书面通知的义务,合同中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约定地址,一经发出,即为送达。

6.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立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十五、补充内容

十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经销商合同(篇2)

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代理商经销商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______省______市(区)______乡镇的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机关单位礼品市场□超市□商铺批发市场□学校□农贸市场□车站□旅游市场□宾馆□一般餐馆□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元整。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11、乙方由于滞销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积压和由于包装原因影响正常销售的产品,甲方允许乙方在产品质量完好和且在保质期内的前提下退换货,但由此产生的生产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______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并同时按年息10%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1)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在对销售基数总额内的按1%给予现金返点奖励同时,对超过基数的数量部分按2%给予现金返点奖励。

(2)处罚: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仍不能完成约定销售基数的甲方在不给予乙方返点奖励的同时,对未完成销售基数总额的部分按1%标准在合同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对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背离本合同约定或者因采取消极、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内完不成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50%的甲方在对乙方未完成部分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内,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开展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业务,可用有偿转让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继续保留,但在续订下一年代理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将所保留的销售渠道业务按标准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基数。

2、对于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代理权之前,他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取得的业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明确告知,乙方对此应予谅解。

3、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进行,但甲方应在确定另委派他人进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权利。

4、甲方有义务主动帮助乙方协调客情关系,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化的销售方案,享有对乙方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权。

5、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7、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在15天内结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在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罚后,甲方应将其剩余的本金部分一并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原因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在15日内结清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同时,甲方还应将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及其按年息20%标准计息的补偿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经销商合同(篇4)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年月日在省市签署。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 ”开发经营拥有的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地区的销售代理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也可在其它地区进行销售代理,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在等地区设立售楼处,销售“ ”指定的,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公寓B座,具体房源以甲方销控为准。

第二条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见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乙方有元浮动权。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年月年3-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重新签定合同。

3-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费用负担

4-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策划推广费用、销售场地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

4-2、甲方企业的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先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样品,乙方在保证宣传资料内容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乙方在自行印刷宣传资料前,需提供小样给甲方审核确认)

4-3、乙方所有的广告宣传等,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楼盘形象,涉及到重大问题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计划进行宣传,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定金及房款均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其它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5、乙方组织来项目的看房团,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雇佣搭载看房的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齐全并参加保险的车辆。看房在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情况,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代理佣金

5-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销售,乙方基本代理佣金按销售额5-2、奖励政策:以为区域单位划分,本合同签署后四个月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合同签署一年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元,否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在该地区的代理权

5-3、销售价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售价和折扣,乙方不得随意增减。

5-4、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若乙方没有销售业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佣金结算方式

6-1、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100%,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6-2、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30%以上,并在30天内办理交银行按揭手续的所有资料,佣金按100%计取。

6-3、结算时间为每月一结(月结),客户缴清总房款后的下一月15号前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6-4、乙方结算佣金时须开具海阳的正式发票。

6-5、一次性付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总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按揭贷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银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并准备齐全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然后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代理佣金,每迟付一日,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收房款。若乙方客户违约一个月以上,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佣金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3、如乙方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或单方夸大宣传,超范围承诺而引发的客户纠纷,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

7-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甲方以书面形式给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退房处理

8-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购房户退房,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购买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客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2、由于客户原因造成退房,定金不予退还的,甲方与乙方按5:5分配定金。

第九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

9-1、“五证”、营业执照、统一说辞、销控表、合同范本、交房标准、银行帐号、楼盘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体户型图及相关楼体效果图、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相关事项

10-1、双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免发生重卖现象。

10-2、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按揭手续,费用自理。

10-3、甲方因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10-4、甲、乙双方应对合作事项保密。

10-5、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催交房款、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纠纷。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1-1、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完成本合同的权力与义务后自动终止。

11-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代理商经销商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一、授权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唯一全国总代理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乙方接受上述授权。

二、授权期限

本合同授权期限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代理品种

品名:

规格:

包装:

批准文号:

零售价:元/盒;

批发价:元/盒

开票价:元/盒(现款现货)

四、代理任务

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完成甲方产品销售额万元,其中销售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

数量:

金额:量:数量:

乙方首批量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五、供货、运输及收收

(一)乙方首次进货为件(每件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内保证及时发货。以后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二)甲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交货之后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货物到达之后,乙方应查验每批货物的数量、批号、包装等是否相等。如在运输途中发生短缺或损失,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核实后应及时补发货物,乙方协助甲方向货运单位处理索赔事务。

(四)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

(一)乙方结算方式为。

(二)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七、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乙方扩大产品销售,甲方给予乙方如下优惠政策: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不得向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甲方有权在管理、营销、宣传策划、人员培训等方面协助或指导乙方。

4、方提供该产品全部合法代理手续、文件和证照,并按照提货件数1:4向乙方提供样品盒。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借用,盗用甲方企业的文件、批文、商标等经营其他品种,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保留经济赔偿的权利。

2、乙方有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并自行承担相关销售费用。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核定所代理的产品的供应价格。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在物价部门申报备案的价格体系。

4、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调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5、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6、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7、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及一切产品相关手续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

(二)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文链接:http://so.lmcjl.com/news/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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